编者按:

前面与您一同分享了《大乘百法明门论》第六讲,学诚法师为我们开演“心所有法”,并指导我们如何应用“百法”来观照诸法实相,转识成智。

今天起将与您分享《大乘百法明门论》系列开示的第七讲,在这一讲学诚法师从色法的特性开演到色法与心法的关系。引导我们突破平时用功的局限点,找到修行的下手处,缩短理论与实践的差距。

今天与您分享第七讲的第1节。在本节中,学诚法师谈到色法的特性:物质之间都是会互相障碍的。

学诚法师《大乘百法明门论》系列开示第七讲·第1节世亲菩萨《大乘百法明门论》

“如世尊言,一切法无我。何等一切法,云何为无我?一切法者,略有五种:一者心法,二者心所有法,三者色法,四者心不相应行法,五者无为法。”

──《大正藏》第31册,第页

窥基大师《大乘百法明门论解》

“色法者,识之所依、所缘,乃五根五境质碍之色,亦名有对色,以能所造八法而成,乃十有色也。无对色即法处色也。”

──《大正藏》第44册,第47页

讲|学诚法师

请翻开教材第10页,我们今天要谈色法的定义,“色法者,识之所依、所缘,乃五根五境质碍之色,亦名有对色,以能所造八法而成,乃十有色也。无对色即法处色也。”那色法分成两种:一种是有对色,一种是无对色。

那什么叫作有对色呢?——“识之所依、识之所缘”,所依跟所缘境——五根五境。那五根五境都是有质碍的,所以名为“有对色”。物质彼此之间它都是有质碍的。

所谓有质碍就是会互相地障碍。互相障碍,任何的一个物质法,它都有一定的空间。

比如说,你这个人坐在这个座位上,那别人就不能坐;你这部车停在这个车位,那别人的车就不能停。那它就具有这种排他性,就互相会妨碍,互相会障碍,互相会有影响。就如我们在高速公路上当中,你停了一部车子不开,这样的话,别人的车就会受到影响,影响到车辆的流行的速度。

学诚法师《大乘百法明门论》第七讲第1节

讲于北京龙泉寺德尘居

年5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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